分相同如何录取?
招考院详解录取政策
本科第一批A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,在该批次可以填报4所院校志愿,4所院校均为一志愿。与往年“志愿优先,从高分到低分”的顺序志愿投档原则不同,平行志愿投档时按照“分数优先,遵循志愿”的原则,将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队,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4个平行志愿。就同一科类整体而言,高位次考生优先获得投档机会;就考生个体而言,则依志愿顺序投档。
总分相同该如何“排队”?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规定,同科类考生按总分(总成绩+照顾分)—总成绩(高考各科成绩之和)—语文科成绩—数学科成绩—综合科成绩—外语科成绩(不含复试成绩)的规则排出位次。即同科类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总分高者排在前面;如果总分相同,则按总成绩排序,总成绩高者排在前面;依次类推。通俗地说,就是排在第一位的就第一个投档,第二位的就第二个投档,以此类推。这意味着排序高一位的考生就要比低一位的同学先检索、先投档、先选择。
投档后,招生院校获得投档考生的志愿信息时,只显示考生本批次填报并投档的院校志愿,不显示考生填报的其余“平行志愿”院校名称及院校顺序。本科第一批A类投档比例原则上按不超过1∶1.05的比例确定。为了充分保护考生利益,同位次、同志愿的考生不受投档比例的限制,达到高校投档线的将全部投出。